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旨在成为国际一流的“博雅”大学,为世界培育“精英”人才。我们希望优秀的学生,一旦被UIC录取,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我们都能让他们感到UIC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以及UIC培养英才的意愿。
随着UIC校友数量增多,日益成熟,校友们回馈母校的意愿也逐渐加强。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联合UIC校友会为校友们回馈母校提供了平台。“UIC薪传助学金”将汇聚校友们的关怀与温暖,为经济困难的UIC学子给予支持、补助和关怀,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追寻梦想,回馈社会。“UIC薪传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助学金分配原则
(一)评选周期: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资助名额:1名(根据每年的捐赠金额调整资助名额);
(三)资助金额:每人人民币4万元整(根据每年的捐赠金额调整资助金额);
(四)报名时间:10月;
(五)审核时间:10月和11月;
(六)助学金发放时间:12月份进行助学金颁授仪式和助学金发放。
二、申请资格及评选程序
- (一) 尊重捐助者意愿前提下,经UIC奖助学金委员会审核通过本实施办法。
- (二) “UIC薪传助学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已获得同类性质的助学金项目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参评本助学金。
- (三) “UIC薪传助学金”申请资格:
-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UIC薪传助学金”;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社会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公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每学年CGPA成绩在2.2以上;
- 家庭经济困难,核定依据及工作原则详见第四条;
- 身心健康。
- 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评定和UIC奖助学金委员会复核相结合的原则。
- 认定条件:
- 1)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均可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每年度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与学生在校基本支出之差小于或等于零时,这名学生应当被界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每年度所能筹集的资金由学生本人及其家庭年度总收入扣除学生家庭年度日常必要支出、突发事件支出、突发事件形成的债务支出等来推定。
- 3) 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度基本支出由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学习用品费以及基本生活保障费等构成。我校每年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公布学生在校期间该年度基本支出的参考值(见附件1)。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普困生,即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具体认定标准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当年度所能筹集的资金占到学生在校期间当年度基本支出的二分之一以上,但不足全部,经学校审查可认定为普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 1) 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地区的学生;
-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
- 4) 父母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家庭没有固定收入;
- 5) 家庭中有2名以上(含2名)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
- 6) 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变,造成人身或财产的较大损失;
- 7) 有其他与以上困难程度相类似的情况。
特困生,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具体认定标准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当年度所能筹集的资金占到学生在校期间当年度基本支出的二分之一以下,经学校审查可认定为特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 孤儿,没有直接资助者;残疾学生,家庭收入较低;
2) 父母双方残疾,家庭收入较低;
3) 农村家庭,无60岁以下劳动力,家庭收入较低;
4)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用;
5) 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人身或财产的巨大损失;
6) 有其他与以上困难程度相类似的情况。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机构
- UIC奖助学金委员会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复核工作。
- 四维教育协调处为助学金受理和经济状况评定工作的部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UIC薪传助学金”:
- 违反学校纪律,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 当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课程和旷课行为的;
- 经济困难但生活不节俭者。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 学生向四维教育协调处提交《UIC薪传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和《UIC薪传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并持表到家庭所在县、市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UIC薪传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
- 校友事务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的条件和标准与每个新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一次谈话,以核实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并向学生事务处核实学生在校违纪情况。
- UIC校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
- 四维教育协调处签署申请表意见,确定初审名单。
- 通过初审名单,提交UIC奖助学金委员会进行复核。
- 复核通过的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受资助学生的义务
- 受资助的学生需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工作;
- 积极配合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的复查工作;
- 寒暑假期间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公益活动。
(九)复查程序
- 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时学生应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学部,并逐级审核上报,及时做出调整。
(十)“UIC薪传助学金”的评定、监督和组织工作由四维教育协调处负责监督、组织和协调。
三、本办法由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负责解释,自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1:学生在校期间年度基本支出的参考值
附件2:UIC薪传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附件3:UIC薪传助学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
UIC校友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