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大学提供优质教育,及推动大陆与香港青年的充分交流,古楚璧伉俪慷慨捐资128万元人民币于UIC,特对全日制就读我校的香港籍学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鼓励香港优秀青年入读UIC。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 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具有UIC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香港籍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年度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2. 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年度CGPA 大于或等于3.0;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实践项目,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奖学金分配原则

  1. 评奖周期:每年评选一次;
  2. 奖励内容:一等奖一名,人民币2万元/人;
  3. 二等奖三名,人民币1万元/人。
  4. 奖励评选及发放时间:每年10月起对上一学年候选人员进行评选,12月份进行颁奖仪式和奖金发放。

(四)评选程序

  1. 奖学金实行网上申报制度。每年10-11月,学生向四维教育协调处提交《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申请表》电子版。
  2. 每年11月,四维教育协调处于申请结束后核实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给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评定是否具备专项助学金获奖资格。
  3. 由奖学金评审委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经UIC奖学金委员会和捐赠方复核通过。
  •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部、四维教育协调处、学生事务处、捐赠方各出一名代表组成。

(五) 有关获奖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 实施原则
  • 本实施细则参照我校现行奖助学金方案制定,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批准,适用于UIC香港籍在校生。  
  • UIC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与学校当年其他同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 对于弄虚作假取得奖助学金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学生的名单。
  • 荣获UIC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UIC 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