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大学提供优质教育,及推动大陆与香港青年的充分交流,古楚璧伉俪慷慨捐资128万元人民币于UIC,特对全日制就读我校的香港籍学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鼓励香港优秀青年入读UIC。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UIC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香港籍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年度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 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年度CGPA 大于或等于3.0;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实践项目,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奖学金分配原则
- 评奖周期:每年评选一次;
- 奖励内容:一等奖一名,人民币2万元/人;
- 二等奖三名,人民币1万元/人。
- 奖励评选及发放时间:每年10月起对上一学年候选人员进行评选,12月份进行颁奖仪式和奖金发放。
(四)评选程序
- 奖学金实行网上申报制度。每年10-11月,学生向四维教育协调处提交《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申请表》电子版。
- 每年11月,四维教育协调处于申请结束后核实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给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评定是否具备专项助学金获奖资格。
- 由奖学金评审委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经UIC奖学金委员会和捐赠方复核通过。
-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部、四维教育协调处、学生事务处、捐赠方各出一名代表组成。
(五) 有关获奖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 实施原则
- 本实施细则参照我校现行奖助学金方案制定,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批准,适用于UIC香港籍在校生。
- UIC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与学校当年其他同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 对于弄虚作假取得奖助学金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学生的名单。
- 荣获UIC古楚璧助学金(香港生)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UIC 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